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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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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29 14:17:29 |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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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simontonysoup at 2013-7-29 16:11

D人動不動就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究竟覆核D乜?又有何效果?
發表於 2013-7-30 01:12:10 |
司法覆核是一項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對行政機構和下級法院的作為行駛監管權的程序。有關行政機構通常是政府部門或根據某些條例成立的公共機構。

申請司法覆核的一方稱為「申請人」,而作出受爭議的決定的一方則稱為「答辯人」。

有一點很重要的,就是司法覆核並不著眼於覆核一項行政決定的是非曲直,法庭只會就相關的決策過程作出覆核。換言之,法庭不會審查受質疑的決定是對或是錯,但會審查決策過程有否任何出錯。

第二點應注意的是,受覆核的決定必須涉及公眾利益。如果相關的決定只損害你的個人利益,或僅屬於你與決策者的私人糾紛,法庭便會拒絕你的申請。如果你跟決策者就一項合約條款存有爭議,這便是私人糾紛的其中一例。

第三點應注意的是,向法庭提出的司法覆核一般建基於以下一項或多項理由:

該決定由一個沒有相關法定權力的人作出。
該決定按一個不當或不正確的程序作出(舉例,決策者並沒有遵循某一條例所列明的程序規則)。
該決定不合理地作出(舉例,決策者並沒有考慮一項他在作出決定時應考慮的相關事項)。
 樓主| 發表於 2013-7-30 01:42:18 |

多謝師兄賜教。最近海事處有關人員不滿海難報告認為他們失職,申請司法覆核,假如他們成功,法庭能否還他一個公道?
此外,法律費用究竟誰人付責?申請人要像一般訴訟般要律師代表和出庭作供嗎?如果覆核失敗是否要支付雙方訟費?
發表於 2013-7-30 13:06:41 |
simontonysoup 發表於 2013-7-30 01:42
多謝師兄賜教。最近海事處有關人員不滿海難報告認為他們失職,申請司法覆核,假如他們成功,法庭能否還他 ...

司法覆核案件通常唔需要證人上庭作供
因為通常唔會有咩事實嘅爭辯
所以只係需要代表律師出席

就住最近嘅海難司法覆核案
因為調查委員會喺出咗報告之後已經解散
所以唔會有代表調查委員會嘅人出席

但係律政司會因為事情牽涉公眾利益而加入案中
律政司喺呢類案件嘅身份,唔係一定同申請人打對台
而係似係「法庭之友」咁去協助法庭

因為案件冇真正嘅「被告」
所以通常申請人贏輸都係自己俾自己嘅訟費
而律政司亦都唔會向申請人攞番訟費

發表於 2013-7-30 13:21:39 |
simontonysoup 發表於 2013-7-29 14:17
Edited by simontonysoup at 2013-7-29 16:11

D人動不動就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究竟覆核D乜?又有何效果?

司法覆核係「三權分立」嘅重要一環。所謂「三權」,係指「立法」(即係立法局),「行政」(即係政府),同埋「司法」(即係法庭)。三者各自運作:立法局制定法律,政府執行政策,而法庭就執行同埋詮釋法律。但係三者亦都互相影響:法律條文由立法會制定,由政府執行,但係又法庭去解釋同演譯;政策由政府去執行,但係同時會受法庭所監察,而監察嘅方法就係通過司法覆核呢個機制。簡單講,雖然政策係由政府決定,一般人冇權去挑戰政策方向嘅所謂「正唔正確」,但係如果喺執行政策時,政府(1)錯誤理解相關法律原則;(2)非法剝削咗市民基本權利;(3)考慮咗啲無關係嘅理據或者無考慮到相關嘅理據;(4)冇跟隨程序公義,受影響嘅人就可以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政府所做嘅野係唔啱而要政府重新用合理嘅方法執行佢嘅政策。所以亦都有一個講法,就係司法覆核唔係代表法庭去自己考慮政策本身啱定唔啱,而係去考慮政府制定或者執行政策嘅過程之中有冇唔妥善嘅地方。



 樓主| 發表於 2013-7-30 13:58:22 |
Reply smuck141 #5 Add Thread

師父,明白了。
發表於 2013-7-30 23:44:21 |
合法地拉你布,  又納稅人俾錢,  又鎮到自己黨聲威......

發表於 2013-7-31 13:42:46 |
回復 肥叔叔 #7 的帖子

JR唔係話做就可以做,要先攞法庭批准先架。攞到leave先至有得聽。
發表於 2013-8-1 11:28:33 |
其實JR唔係一個簡單的申請
亦唔好以為咩都可以JR
因為其實要JR, 申請的要求亦唔低
果班人講到好易咁
其實好有誤導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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