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查看: 4178|回覆: 13

甚麼情況下講粗口要負上刑責?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3-8-9 18:40:27 | |閱讀模式

登入後,內容更豐富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賬號?註冊

×
眾所周知在法庭講粗口可能被控㦝視法庭。
以最近辱警事件為例,「小」人老母的老師會否負上刑責?當事警員又可否循民事控告她侮辱,令他心靈受創呢?
發表於 2013-8-9 23:45:21 |
simontonysoup 發表於 2013-8-9 18:40
眾所周知在法庭講粗口可能被控㦝視法庭。
以最近辱警事件為例,「小」人老母的老師會否負上刑責?當事警員又可否循民事控告她侮辱,令他心靈受創呢?

根據報導, 好像那位老師沒有問候別人的母親!
 樓主| 發表於 2013-8-10 00:18:15 |
回復 hkpkboy #1 的帖子

yes she did.
以上影片乃youtube提供,與本站無關; 若無法觀看,可查看原網址
發表於 2013-8-10 00:30:54 |
simontonysoup 發表於 2013-8-10 00:18
回復 hkpkboy #1 的帖子

yes she did.

呢段片我是第一次見到!
感謝告知!
由於現場是西洋菜街上, 根據現行刑事的法例, 未有一條可以告佢,
有的話, 你估警方唔想告咩!
發表於 2013-8-10 10:01:03 |
事實上, 無一條法例禁止人講粗口
不過亦有好多附例唔俾人講粗口
其他比較為人知的係啲交通工具的附例
例如地鐵, 機場等
亂講粗係係有可能俾告的
大家小心

就事件, 其實, 警察作為巿民的公僕
為大家作貢獻
同時亦係打份工
點解大家一定要處於對立
人同出口者一樣有阿媽生架
點解要咁自私呢
發表於 2013-8-10 16:56:09 |
回復 lawson. #5 的帖子

要上位呱咁有guts.
發表於 2013-8-11 15:44:17 |
有些演員在電影常常講粗口? 需要逮捕ma?
發表於 2013-8-12 20:40:20 用手機發表 |
有證據並且別人去法院告你來自: iPhone客戶端
發表於 2013-8-13 10:22:00 |
nc99 發表於 2013-8-11 15:44
有些演員在電影常常講粗口? 需要逮捕ma?

你都識講係電影啦
發表於 2013-8-14 22:59:25 |
本帖最後由 xmenwwf 於 2013-8-14 23:04 編輯

回復 lawson. #9 的帖子

除法庭和一些法律給予的附例如藐視法庭和港鐵附例外在區域法院或在立法會內時(旁聽)說粗口,都是違法。 旦如向一些富人或權力人物說令他們覺得生命和安全受威脅時和令他們聲譽受損他們可以告你(不一定是粗口)。 誥罪成不成律証司可對你使用括免權力。 (對法律有興趣可上香港政府一站通,按法治及诒安) ,對外國法律有興趣可用維機解密網站看看
發表於 2013-8-16 00:19:00 |
俾啲實例大家睇吓:

(1)喺 交通公具上 講粗口

《香港鐵路附例》第28H條:「任何人於鐵路處所之上,不論何時,不得使用任何 ... 粗穢、淫褻或使人反感的言語 ...」(可罰款$5000)

《山頂纜車附例》第11條:「任何乘客當其在處所內時,不得咒罵或使用粗言穢語」(可罰款$1000)

《東涌吊車附例》第40條:「任何人在吊車系統區內,不論何時均不得使用任何 ... 粗穢 ... 的言語 ...」(可罰款$2000)

(2)喺 公眾場所 / 監獄 講粗口

《公安條例》第17B條:「任何人在公眾地方 ... 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 ... 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可罰款$5000,監禁12個月)

《體育場規例》第10條:「任何人不得在體育場內使用 ... 粗言穢語以致令任何人煩擾」(可罰款$2000,監禁14日)

《機場管理局附例》第19條:「任何人不論何時均不得使用任何威脅性、粗穢、淫褻或使人反感的言語 ...」(可罰款$2000)

《監獄規則》第61條 :「囚犯如有下述情況,即犯違反監獄紀律的行為:使用 ... 辱罵或侮辱的語句 ...」(監督可處以多種處罰)

(3)對 公職人員 講粗口

《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9條:「如任何人為執行本條例所訂的職責而行事,或為執行根據本條例作出或發出的命令或手令所訂的職責而行事,則另一人如故意 ... 辱罵該人,而本條例並無就此訂定其他條文,該另一人即屬犯罪」(可罰款$25000,監禁6個月)

《食物安全條例》第54條:「如任何人為根據本條例執行職能,或根據本條例作出或發出的命令或手令執行職能,而另一人故意 ... 辱罵該人,則該另一人即屬犯罪,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可罰款$25000,監禁6個月)

好奇怪,我唔係好覺《警隊條例》有話唔可以辱罵警察 !大家揾到類似條文請提出,有獎。






發表於 2013-8-16 18:35:41 |
smuck141 發表於 2013-8-16 00:19
俾啲實例大家睇吓:

(1)喺 交通公具上 講粗口

警隊條例 係管警察的, 點會有條文管唔俾街外人去罵差佬?
發表於 2013-8-18 01:56:34 |
heylone 發表於 2013-8-16 18:35
警隊條例 係管警察的, 點會有條文管唔俾街外人去罵差佬?

警隊條例並唔係淨係規管警察,例如警隊條例第63條,即係所謂「阻差辦公」(任何人襲擊或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或協助或煽惑任何人如此襲擊或抗拒,或在被要求協助該執行職責的人員時拒絕協助,或意圖妨礙或拖延達到公正的目的而提供虛假資料,以蓄意誤導或企圖誤導警務人員,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6個月),就唔係管差人。
發表於 2013-8-21 22:57:10 |
回復 simontonysoup #1 的帖子

周杰倫最喜歡說好屌。讚美他人的器官不知道算不算粗口。

Archiver|聯絡我們|141華人社區

GMT+8, 2024-6-3 01:10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