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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時事] 性侵女兒判監29年打24鞭 控方:若不是鞭刑有上限 48歲狼父應挨51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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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5-8 10:05:1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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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沈陽海哥 於 2024-5-8 10:08 編輯

性侵女兒判監29年打24鞭 控方:若不是鞭刑有上限 48歲狼父應挨51鞭




非禮和性侵親生女近5年,48歲狼父原被判入獄29年鞭打24下,但早前因脊椎有問題
改判多坐牢一年代替鞭刑,控方直言若不是鞭刑有上限,狼父應挨51鞭。

被告是一名48歲新加坡男子,共面對15項控狀,指他在2010年至2014年末,非禮和
性侵未成年的親生女兒。女兒案發時介於10歲至14歲。

控狀指被告非禮女兒的胸部和私處,也對她做出指侵、口交和肛交等行為。

為保護受害者,新加坡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洩漏被告女兒身分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被告不認罪,案件進行審訊。

審問披露,女兒在2011年于學校接受性教育課程後,知道 肛交 是不對的,並告知被告,
但被告卻叫女兒不要聽老師的話,照他話辦事就好。

法官表示,被告長期凌辱女兒,同意控方的說辭,認為阻嚇作用是首要考量,最終判他罪成,
入獄29年鞭打24下

被告之後被檢測患上腰椎間盤脫出症,不適合打鞭,新加坡高庭今早因此再次針對他的刑罰進行審理。

控方今早陳詞時說,被告應多坐一年牢代替鞭刑。

被告的代表律師不同意,他在引述其他案件時說,29年的監禁已經夠重,無需再加一年的監刑。

控方反駁,指被告犯下嚴重的罪行,若新加坡法律允許,被告應面對51下的鞭刑。

根據新加坡法律,被告最多只能被判處24下鞭刑。

控方指48歲被告毫無悔意,在法庭上還污衊且羞辱親生女兒

控方說,因為被告不認罪,女兒得出庭供證,在法庭上重新回憶被性侵的過程。

根據早前報道,被告在法庭上稱女兒陷害他,因為他發現了女兒和男友發生性行為的事實,
還指女兒的宗教信仰不允許她和男友發生性行為。

根據先前報道,女兒表示難以放下這些經歷,這些傷害奪走了她的童年,也扭曲她對父親的看法,
即使她後來搬去和母親同住,仍會失眠。

控方指女兒在案發4年後,告訴心理醫生她晚上徹夜難眠,也會做「不好的夢」,這不僅影響
她的學業,也「毀滅」她看待性的想法。

事後女兒也自責沒在年紀大一些時反抗被告,控方對此表示痛心,也指女兒將要背負這些無法
抹去的傷痕,並嘗試放下這段可怕的經歷。

新加坡法官最後同意控方的說法,指若是讓被告免于鞭刑,他就必須多坐一年牢,讓刑罰達到
懲戒的效用。

Singapore  -   101.jpeg
新加坡 高庭   -  101.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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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5-8 23:29:05 | 顯示全部樓層
太仁慈了,應該打完24鞭,再啪咗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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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歲新加坡男子,坐29年 ... 後,已經 77歲發表於 2024-5-9 03:08 詳情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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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24-5-9 03:08:54 | 顯示全部樓層
howardwo 發表於 2024-5-8 23:29
太仁慈了,應該打完24鞭,再啪咗佢!

48歲新加坡男子,坐29年 ... 後,已經 7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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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5-9 06:42:29 | 顯示全部樓層
打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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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5-9 15:46:29 | 顯示全部樓層
比起香港有個哥哥無套同親妹妹打真軍, 這不算太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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