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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業促釐清徵袋費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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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0 14:24: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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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諮詢公眾擴大全面膠袋徵費的意見,零售管理協會昨日表態,指歡迎有關建議,但要求政府釐清納入規管的零售商定義,以免觸犯法例;另又支持效法愛爾蘭    做法,即凡直接接觸食物的膠袋都可獲豁免,方便前線員工執行。協會未來兩周將諮詢業界,再向環保署    提交意見。

  接觸食物冀可豁免

  政府計畫擴大膠袋徵費至全港六萬間零售店,零售管理協會主席麥瑞琼表示劃一執行的做法合理,但關注平口膠袋納入徵費後,若顧客用平口膠袋直接盛載食物,理應可獲豁免,要求政府訂明不同狀況,以便員工跟從。她舉例,直接盛載鮮肉、蔬菜、麵包、有汁熟食的第一層膠袋,都應豁免,以免交叉感染;至於罐頭食物不會直接外露,或未必豁免。

  她又指,政府應清楚界定零售店鋪定義,例如銀行、報攤、旅行社    會否納入規管,「有旅客拿很多宣傳單    張離開,旅行社給予一個膠袋盛載,要不要收五毫?」

  第二階段的膠袋徵費建議商戶毋須將收取的費用上繳,她認為保留行政單據變得「不必要」,應盡量簡化,甚至毋須記錄。按首年膠袋徵費收入二千五百五十萬元推算,若全港徵費,收入可達一億六千萬元。

  對於有市民認為由商戶「袋袋平安」並不合理,又有商戶稱為免「趕客」,不收錢照樣派膠袋,麥瑞琼指,會呼籲業界將徵費用於環保用途,例如買環保車等,並相信政府會加強巡查。她要求政府訂出堆填區減少膠袋的目標和時間表,並訂明監察商戶機制。記者 吳雋妍
 樓主| 發表於 2011-5-20 14:26:0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龍九州 於 2011-5-20 14:26 編輯

諮乜撚詢, 知會下化

人人反對你班仆街都照行架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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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13 10:02:42 | 顯示全部樓層
膠袋對環境,構成嚴重污染,所以購物時自備購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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